拒賠未書面說明 金管會揭壽險7缺失

本報綜合報導

金管會去年下半年金檢報告出爐,揭露壽險業七大缺失;其中,在理賠作業上,發現有業者對拒賠案件,未以書面向保戶說明理由。金管會指出,對拒絕理賠案件,應依規定以書面敘明理由及依據的法令或契約條款,以利保戶了解原因。

金檢報告指出,壽險業在防制洗錢、保險商品銷售文件管理、理賠作業、保險商品銷售後管理、國外投資、利害關係人交易與資訊安全等七面向上出現缺失。

金管會指出,過去理賠作業缺失曾出現包括未依保單條款約定正確核算給付保險金;此次理賠作業缺失主要為對保戶申請理賠原因不屬於保單條款約定給付條件者,未在理賠通知書敘明拒賠理由與依據的契約條款,不利保戶了解不理賠的原因。

金管會說明,業者對拒絕理賠案件應依照「保險公司對拒賠或解約案件之處理原則」,以書面敘明理由及依據的法令或契約條款,提供保戶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