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新北市陳姓男子等人夥同境外詐騙機房,以投資股票為由詐騙,有被害人投資百萬元,短短三個月,詐騙投資軟體顯示的金額獲利即高達六千多萬元,待被害人欲出金時,再以繳交所得稅為由,誆騙被害人抵押房地產繳款,十名被害人損失上億元,刑事局中打日前循線逮捕陳男等三十一人送辦,其中四人遭檢方聲押獲准。
刑事警察局中部打擊犯罪中心表示,分析「一六五反詐騙資料庫」,發現有多名被害人遭詐團以投資股票詐騙,在假投資平台投入資金後,再遭誘騙向特定「融資代辦」人員申辦房產抵押貸款,以求加碼獲利。
警方發現,被害人在扣除高額利息、代書費、服務費及虛設名目「土地增值稅」後,實拿現金不到八成,款項即交付詐團車手,經清查計有十名被害人遭相同手法詐騙,財損金額達一億二千萬元。

案經刑事局中打第四隊與台中市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第六分局及新北市警察局海山分局共組專案小組,並報請台灣台中地方檢察署指揮偵辦。專案小組於一一四年八月至今年一月間,發動四波查緝,循線前往新北、桃園、台中、高雄等地,逮捕控盤三十五歲主嫌陳男、貸款掮客、地政士、金主、收水車手及轉帳犯嫌等三十一人到案。
警方查扣一輛市值四百一十八萬元保時捷、現金八萬三千八百元及手機等證物,並向台中地院聲請裁定扣押被害人設定抵押的二處市值約三千三百六十萬元不動產。
警方查出,陳姓主嫌與境外詐團勾結,取得被害人名單及聯繫後,指示黃姓掮客尋覓金主出資,另由羅姓地政士負責辦理房產抵押貸款,再由林姓掮客向被害人收取各項高額費用,事後向詐團收取貸款金額百分之十作為回扣。
警方指出,十名被害人中,桃園地區七十歲陳姓婦人損失金額最高,她於一一三年十二月至一一四年三月遭詐團以投資詐騙,損失三千一百三十二萬元,其中以房屋抵押貸款四百五十萬。全案依詐欺罪、洗錢防制法、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及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等罪嫌,將陳男等三十一人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其中陳男等四人遭檢方聲押獲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