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新北市私立辭修高中創辦人、前監察院長陳履安妻子陳曹倩與三子陳宇慷,涉嫌利用前後任董事長職務之便,聯手學校衛姓前董事,以虛設台北辦事處名義向校方請款等手法,侵吞學校公款合計新台幣四百零七萬餘元。
新北地檢署日前偵查終結,依涉犯背信及違反商業會計法等罪,將陳曹倩、陳宇慷及衛姓前董事等共七人提起公訴,並分別求處一至三年不等徒刑。
新北地檢署起訴書指出,陳曹倩與陳宇慷分別擔任辭修高中前任及現任董事長。民國一0三年間,陳曹倩所設立的中國女紅坊公司有租賃辦公室需求,二人涉嫌對校方偽稱,辭修高中需向陳宇慷擔任負責人的雷客公司承租台北市房屋作為辦事處使用,藉此向學校詐得二十四萬元款項,實則用於中國女紅坊。
民國一0五年起,陳曹倩、陳宇慷再聯手學校衛姓前董事,以衛某實際負責之弘翎國際公司名義,與辭修高中簽訂租約,陸續向學校請領一百九十八萬餘元,款項部分挪供中國女紅坊使用,其餘則由三人朋分私用。
檢調進一步清查發現,三人另以辭修高中台北辦事處有日常雜支需求為由,將中國女紅坊營運相關的花圃整理、工程清潔等費用,轉向學校請款共十七萬餘元。此外,三人更以學校福利社存在違法疑慮為藉口,要求校方會計室不得再收取福利金,改由衛姓前董事直接向福利社負責人收取福利金支票,以此手法挪用一百六十七萬餘元。檢方統計,上述各項不法所得合計達四百零七萬餘元。
全案經檢察官指揮法務部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偵辦,日前偵結起訴,總計七名被告遭訴。其中,陳曹倩被求處有期徒刑一年,陳宇慷被求處有期徒刑二年,衛姓前董事則被求刑三年。檢方於起訴書中嚴厲譴責陳曹倩母子,將私立學校視為私人金庫、中飽私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