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首批退稅條件 7月底入帳


記者林怡孜∕台南報導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一一四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將於一一五年五月一日開始,民眾若希望提早領到退稅款,只要符合指定條件,即可適用首批退稅,於七月卅一日入帳。

國稅局指出,符合首批退稅資格的方式包含三種:一是在六月一日前完成網路或手機報稅;二是於期限內透過稅額試算系統,以線上登錄或電話語音完成回復;三是於五月十一日前以紙本方式回復稅額試算資料。此外,民眾在申報時若填寫本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的金融機構或郵局帳戶,或勾選沿用去年成功退稅帳戶,退稅款將於退稅日直接匯入帳戶;未提供帳號者,則須持退稅憑單至金融機構辦理兌領。

國稅局提醒,採用二維條碼或人工申報者,將列為第二批退稅,須至十月卅日才可領取退稅款。建議民眾改採網路或手機申報,不僅流程便利,也能提早領到退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