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西湖網紅餐廳虐犬 遭罰7.5萬列管

記者謝國金∕苗栗報導

苗栗縣西湖鄉網紅餐廳遭民眾檢舉涉有不當對待犬隻情形,動防所會同警方前往稽查發現影像內容屬實,依《動物保護法》裁處最高七萬五千元罰鍰,並啟動後續跨縣市追蹤管理機制。

民眾透過社群平台提供檢舉影像,內容涵蓋一一二至一一四年間共四段不同時間紀錄,畫面顯示陳姓飼主對犬隻有拖行、牽繩鞭打、丟擲椅子及腳踢等行為,明顯逾越合理管教範圍。

動防所追查發現,飼主及犬隻均設籍台中市,犬隻平時於台中飼養,營業期間始載運至西湖。現場查有十隻黃金獵犬,均已完成晶片植入及絕育。

經獸醫師現場評估,犬隻外觀健康,未見急性傷勢,互動情形尚屬正常,未出現明顯畏縮反應。飼主表示,犬群間偶有因位階產生衝突,為即時分開犬隻而採取較大動作控制,坦承影像中相關行為確為本人所為。

綜上事證認定,飼主行為已違反《動保法》不得傷害動物之規定,裁處最高額度罰鍰;考量現場犬隻整體健康狀況尚可,未達需緊急安置之程度,暫不予沒入,將持續列管追蹤。

動防所將針對該餐廳營業場所辦理不定期稽查,並函請台中市動保機關就犬隻實際飼養地進行訪查,透過跨縣市合作機制,確保動物福利及飼養管理符合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