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超群∕台北報導
內政部二日表示,今年共有七十四個政黨須依規定於五月三十一日前完成財務申報,並將二0二五年度財產及財務狀況決算書表送交內政部彙整列冊後對外公開。若逾期未申報,最高可處五百萬元罰鍰。
內政部指出,各政黨應依法製作決算報告書、收支決算表、資產負債表及財產目錄等資料,經會計師查核簽證後,由政黨負責人簽名或蓋章;並提經黨員大會或黨員代表大會通過,若當年度未召開相關會議,則須於書表註明次年度提請追認。
內政部已於三月十七日發函提醒各政黨應注意申報事項,避免常見錯誤,包括收支決算表與會計師查核內容不符、財報金額計算錯誤,或未完整呈現政黨運作情形等問題,以免影響申報作業。
針對罰則部分,未於期限內申報者,最高可處五百萬元罰鍰;若已申報但內容不符規定,經通知限期補正仍未改善者,最高可處一百萬元罰鍰。
內政部指出,政黨為民主政治運作的重要角色,財務公開與透明為建立社會信任的基礎,透過依法申報與資訊揭露,可增進社會對政黨運作的了解。後續將於受理申報截止後四十五天內完成彙整列冊,並刊登政府公報或新聞紙,同時公開於網路,並持續以輔導與服務立場,協助各政黨順利完成申報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