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藏彈藥 退役上兵獲緩刑

宜蘭一名土兵在演習時竟然把子彈帶回家做紀念。(記者張正量翻攝)

記者張正量∕宜蘭報導

陸軍蘭陽地區指揮部二十一歲陳姓上兵,去年赴屏東恆春參與聯勇操演時,將未使用完畢的五發實彈、二發曳光彈及四個空彈殼私自帶離營區,打算作為退伍紀念收藏,返家後還拍照留念,不料因手機檢查意外曝光,遭依法送辦。宜蘭地院依侵占軍用彈藥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月,緩刑四年。

陳姓上兵二0二四年九月二十七日在恆春三軍聯合訓練基地參與大聯勇三軍作戰聯合操演,明知軍用彈藥應全數繳回,仍將未射擊完畢的彈藥及空彈殼私藏,並夾帶於個人物品中帶出營區。今年三月十八日營區實施手機反賭博及安全檢查時,幹部發現其手機內存有軍用實彈照片,進一步追查後案情曝光。

宜院庭長黃永勝表示,陳男因想留作退伍紀念而侵占未用完彈藥,考量其坦承犯行、數量不多,且未作不法用途,犯後態度良好,依法量刑並給予緩刑機會,盼其反省自新。法院另命其支付公庫十萬元及提供一百小時義務勞務。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