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針對動保團體七日訴求商業動物運輸議題,農業部回應表示,現行動物保護法已對動物運送有基本規範及罰則,且該部公告之動物種類亦已於動物運送管理辦法有所規範。至於動保團體提出應將全物種動物納入規範,農業部承諾,將與相關單位研議訂定動物運送通則性指引,加強運送業者之教育宣導,並督導地方政府加強查核,以保障動物運送福利。
台灣愛兔協會、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舉行記者會,公布對台鐵行包車的活體動物運送調查影片,推估每年有百萬隻雛雞、雛鴨、兔、鼠、刺蝟、寵物鳥及各式小型哺乳類動物,在繁殖商和批發商買賣過程中,缺乏法規監管,被當作普通貨物塞進台鐵行包車長途運送。
動保團體指出,調查過程共記錄到兔子、倉鼠、天竺鼠、刺蝟、蜜袋鼯、犬、貓、雛雞、雛鴨、鴿子等動物的運輸影像,其中又以雛雞、雛鴨占大宗。整個運送過程存在嚴重的動物虐待問題,已違反「動物保護法」飼主多項規定,包括飼主責任、不得虐待、應注意其食物飲水、避免驚嚇等。
農業部表示,依據現行動物保護法,動物運送作業應注意食物、飲水、排泄、環境及安全,避免動物遭受驚嚇、痛苦或傷害。此外,如運送經農業部公告之動物種類,動物運送工具及方式均應遵循動物運送管理辦法之規範,且運送人員應經運送職前講習結業取得證書,始得執行運送業務。
為維護動物運送過程中之動物福利,農業部表示,將訂定動物運送通則性指引,提供交通部作為訂定相關交通工具運送動物規範之依據。農業部再次強調,動物運送涉及動物生命安全與福利保障,飼主、運送業者及運送人員均應確實遵循法規要求,落實動物福利。對於動保團體所提出之情形,農業部將轉請地方動物保護主管機關查明,如有違反動物保護法相關情事將依法裁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