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地方稅務局 如期繳納稅捐 保障出境權益

個人或營利事業欠繳已確定之稅款及罰鍰,金額達一定標準者,將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辦理強制執行限制出境。(花蓮縣地方稅務局提供)

記者林中行/花蓮報導

花蓮縣地方稅務局表示,五月是報稅季節,個人或營利事業欠繳已確定之稅款及罰鍰,金額達一定標準者,將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辦理強制執行限制出境。

其標準為個人一百萬元以上、營利事業二百萬元以上,如案件尚在行政救濟程序中,則為個人一百五十萬元以上、營利事業三百萬元以上。倘若民眾有隱匿或移轉財產、規避稅捐執行等情形,稅務局可報請財政部函請內政部移民署辦理限制出境。

地方稅務局指出,民眾應納稅捐於繳納期間屆滿三十日後仍未繳納者,稅務局將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辦理強制執行。即使欠稅金額未達一百萬元以上,如經認定具清償能力且有規避繳納情形,或經通知未到場處理,亦得依行政執行法相關規定辦理限制住居。

地方稅務局強調,民眾應如期繳納稅捐,以維護自身權益與行動安排,如民眾有欠稅執行的任何疑問,可洽詢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所屬各分署免付費服務專線電話0800-386969,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