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謝國金/苗栗報導
內政部核定補助苗栗縣「永續提升人行安全計畫競爭型補助計畫」第四階 核定共七案,總經費一億五三九九點七萬元,將把苗栗縣打造為「以人為本」、「行人優先」之幸福宜居城市為理念。
核定的七案分別為:頭份市一二四甲線危險路口計畫、苗栗市中華路(國華路口至經國路五段路口)人行空間改善工程、苗栗市竹南鎮真如路人行環境延伸計畫、苗栗縣竹南鎮龍山路二段及龍山路口三段人行環境串聯工程、苗栗市中正路一二九七巷至愛國路口周邊人行空間改善工程、公館兒三公園人行道改善工程、苗栗縣海口國小永續提升人行安全計畫。
交通工務處表示,近年來人本交通環境意識抬頭,為改善長期以來我國道路以車為出發點之不良設計,及因應人口老化、保障孩童通學安全,惟有透過人本環境公共建設與妥善規劃,方能健全道路及環境空間之宜居性。
苗栗縣政府秉持施政方針,與苗栗縣所轄學校及十八鄉鎮市公所聯手積極爭取內政部國土管理署補助「永續提升人行安全計畫競爭型補助計畫」,自第一期至第四期已爭取共三十五案,已請各工程主辦單位積極趕辦,以提升全縣人本友善通行環境、道路整體品質、完善徒步交通及無障礙通行環境及危險路口改善,以俾提升道路服務品質,成為幸福宜居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