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毛莉/屏東報導
屏東縣府聯合稽查小組,日前查獲九如鄉一處養豬場違法餵飼廚餘,且未具畜牧場登記及飼養登記證,共重罰該場四十三萬元。
屏東縣非洲豬瘟災害應變中心指出,九如鄉的這處林姓養豬場不僅違法餵飼廚餘,且未具畜牧場登記及飼養登記證,卻飼養約一百頭豬隻,屬非法養豬場。
該養豬戶同時從事廚餘清運業務,自高雄市及台南市餐廳收運廚餘後轉作飼料使用,現場查獲蒸煮槽內含動物性廢渣與廚餘,經清點存有豆渣十三桶、土司邊兩桶、麵包一桶及廚餘七桶。
屏東縣動物防疫所主動採集廚餘及兩次豬隻血液檢體,非洲豬瘟病毒核酸檢測結果皆為陰性,確認無疫病傳播風險,現場立即開立移動管制書,啟動畜牧場與周邊道路清消,以防堵疫病擴散風險。
屏東縣非洲豬瘟災害應變中心表示,依現行法規,未具畜牧場登記及飼養登記證者僅能飼養二十頭以下豬隻,飼養一百九十九頭以下小型養豬場,亦不得使用廚餘餵養。
該養豬戶違規使用廚餘餵食豬隻,已依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裁處二十萬元及違反飼料管理法裁處二十萬元,另未具畜牧場登記及飼養登記證則依畜牧法裁處三萬元,共計裁處四十三萬元。
屏東縣非洲豬瘟災害應變中心呼籲業者,務必遵循規定,切勿違規使用廚餘餵飼豬隻,對於違規載運及餵飼廚餘行為,絕不寬貸,杜絕防疫破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