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速都市更新 竹市危老重建已232案

新竹市政府積極推動危險及老舊建築物重建政策,推動成果穩健成長。(記者曾芳蘭攝)

記者曾芳蘭∕竹市報導

為加速老舊建築更新、提升居住安全與城市機能,新竹市政府推動危險及老舊建築物重建政策,截至今年四月底申請案件已突破二百五十件,核定案件數二百三十二案,全國非六都第一。

都發處長蘇文彬表示,危老重建制度具備程序簡便及審查效率高等優勢,採行政審查機制為主,有助加速老舊建築更新進程,並同步改善都市景觀與公共安全。近年在市府推動宣導與輔導措施下,民眾申請意願持續提升,案件量穩定成長,逐步帶動整體都市更新動能與居住環境品質改善。

依據《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規定,適用範圍為都市計畫範圍內、非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指定具有歷史、文化、藝術及紀念價值,且符合經建築主管機關依建築法或災害防救相關法規通知限期拆除、強制拆除,或經評估有危險之虞應限期補強或拆除者;經結構安全性能評估結果未達最低等級者;或屋齡達三十年以上,且經結構安全評估耐震能力未達一定標準,並經評估改善不具效益或未設置昇降設備者之合法建築物。

都發處提醒,《危老重建條例》現行適用期間至明年五月三十一日,有意辦理民眾及社區住戶把握政策期限及相關獎勵措施,及早啟動整合與申請作業,以利順利銜接制度資源,加速改善居住安全與生活環境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