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豬場違規餵廚餘遭重罰40萬 縣府強調落實防疫查核

屏縣潮州鎮江姓養豬戶被屏東縣政府聯合稽查單位人員查獲蒸煮廚餘飼養豬隻,被裁罰四十萬元。(記者鄭伯勝翻攝)

記者鄭伯勝/屏東報導

屏東縣政府聯合稽查單位日前接獲通報,查獲潮州鎮江姓養豬場現場有違規餵飼廚餘情形,經查該場飼養規模為二十頭以下豬隻,現場發現鍋爐內正蒸煮葉菜類廚餘,江姓業者稱是向素食餐廳業者收取並載回場內使用,因其未具合法再利用來源證明及相關聯單,於收集、運輸及盛裝過程中,仍可能因交叉污染而具疫病傳播風險,依法仍屬廚餘性質,十四日公布裁處結果,共裁罰四十萬元。

屏東縣動物防疫所已主動採集廚餘及兩次豬隻血液檢體,非洲豬瘟病毒核酸檢測結果皆為陰性,確認無疫病傳播風險,現場立即開立移動管制書,啟動畜牧場與周邊道路清消,以防堵疫病擴散風險。

縣府農業處長李永文指出,如欲使用植物性廢棄物餵飼豬隻,應依規定取得再利用檢核資格,且收受未具合法再利用來源證明及相關聯單者,依法仍屬廚餘性質;按現行規定,飼養規模一九九頭以下養豬場亦不得使用廚餘餵飼豬隻。該江姓養豬戶違規使用廚餘餵飼豬隻,已分別依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裁處新臺幣二十萬元,以及違反飼料管理法裁處新臺幣二十萬元,合計裁罰四十萬元。

屏東縣非洲豬瘟災害應變中心強調,國際非洲豬瘟疫情仍持續存在,我國達成非洲豬瘟、口蹄疫及傳統豬瘟三大豬病非疫國之成果得來不易,防疫工作不可鬆懈;無論養豬場規模大小,均應確實落實生物安全措施並遵守相關規定,切勿心存僥倖違規使用來源不明之廚餘餵飼豬隻,由於廚餘來源及流向複雜,一旦防疫出現破口,恐對國內養豬產業造成重大衝擊,縣府將持續強化跨機關聯合稽查,嚴格查核違規載運及使用廚餘情形,共同守護國內養豬產業與防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