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推國中教育會考安心服務 全面照顧考生應試需求

記者王正平/高雄報導

一一五年國中教育會考訂十六、十七日舉行,高雄考區報名考生人數計一萬九千七百餘人,集體報名一萬九千餘人,個別報名一百五十人。共設置二十一所考場,計六百四十七間試場;教育 表示,十五日下午三至五時公布試場分配表與考場平面圖,考生可於上述時間至應試考場查看環境,但不得進入試場。

教育局長吳立森特別提醒考生下列幾件事情:一、提醒考生提早出門,國文、數學、社會、自然、寫作測驗與英語閱讀,每節測驗正式開始後二十分鐘,遲到者不得入場,而且每節測驗正式開始後三十分鐘內,不得提早離場。如果考生違反上述規定,該科考試將不予計列等級或不予計級分。

二、英語(聽力)考試照常施測,試題開始播放後,考生即不得入場,考試結束前(含試題重播期間),考生不得提前離場;三、有關考生配戴口罩之規範,請參考簡章試場規則,考生若需使用帽子、口罩、耳塞等用品,應以不影響辨識面貌為原則,並配合監試委員檢查。

四、考生應試時不得飲食、抽煙、嚼食口香糖等,若因生病等特殊原因,迫切需要在考試時飲水或服用藥物時,須於考前持相關證明經監試委員同意,在監試委員協助下飲用或服用;五、考生記得攜帶准考證及自備文具進入試場,文具不得在試場內向他人借用,文具包含:黑色2B鉛筆、橡皮擦、黑色墨水的筆、修正帶(液)、三角板、直尺、圓規等。

六、非應試用品一律不准攜入試場;特別提醒考生,考試期間非應試用品發出聲響者(包括行動電話、智慧型手錶等裝置因國家級警報發出聲響),五科記該科違規一點,寫作測驗扣一級分。故若不慎將可能發出聲響之非應試用品攜入試場,建議考生一律關機或拔除電池,並於考試開始前,放置於試場前後方。

七、考生應詳細閱讀准考證背後的試場規則,並遵守各項試場規定。准考證如有遺失或毀損,請考生務必於考試當日攜帶本人身分證件及二吋照片一張,向各考場學校試務中心申請補發,准考證請妥為保存,測驗結束不再補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