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導
軍公教待遇法制化議題,國民黨立委翁曉玲已提《軍公教人員待遇調整條例》草案。據了解,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也已研擬政院版草案,並報至行政院審查完竣,後續待排入院會討論通過後,送立法院審議。
翁曉玲等人日前提出《軍公教人員待遇調整條例》草案,明定軍公教人員年度待遇於消費者物價指數累計成長率達百分之三時應調整,或至少每四年應檢討;調整比率由行政院會同考試院,考量國家經濟環境等狀況訂定。調整比率不得低於消費者物價指數累計成長率二分之一,但成長率為零或負數時不予調整。
據了解,人事總處已研擬政院版草案,並依法制作業規定完成相關評估及報至行政院審查完竣,後續待排入院會討論通過後,將依程序送請立法院審議。
人事總處表示,政院版規劃重點包含軍公教人員及待遇定義、年度通案待遇調整條件、考量因素、調整程序、諮詢會組成、委員遴聘程序、準用本條例的人員及其待遇或薪酬事項等,其中公教團體代表已併同納入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