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眉鄉代主席、員山鄉長涉貪收押


記者彭新茹∕新竹報導

新竹地檢署偵辦新竹縣峨眉鄉民代表會主席溫修汝涉以不實收據,詐領議事運作費及縣政府補助等貪汙案,通知多人到案並查扣大量收據,認罪嫌重大,裁准收押禁見。

溫修汝等人涉嫌利用不實收據詐領議事運作費及以民團負責人身分向鄉公所以及縣政府詐領補助、不實報銷等貪汙案件。

新竹承辦檢察官廿一日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通知被告溫修汝及相關被告共八人、證人五人到案,並扣得大量不法收據。

新竹地檢署表示,被告溫修汝經檢察官訊問後,認其涉犯貪汙治罪條之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詐欺取財及行使業務登載不實等罪犯嫌重大,涉犯最輕本刑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認有串證之虞,經檢察官命當庭逮捕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其中被告吳姓、王姓及李姓被告以新台幣三至五萬元交保、其餘被告請回。

記者林坤瑋∕宜蘭報導

宜蘭縣員山鄉長張宜樺涉嫌侵占百萬代理村長事務費,被依違反貪汙治罪條例侵占公有財物罪羈押禁見,依地方制度法規定,張宜樺被停職,縣府收到裁定書後,考量維持鄉務運作,派現任主秘吳明珍代理鄉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