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士東遮西掩手擋口袋 持毒、毒駕一併送辦

騎士24歲面對員警盤查時言談神情緊張,一直強調自己沒有攜帶違禁物品,左手還緊貼著外套口袋。新北市保安警察大隊提供

記者蔡琇惠/新北報導

新北市保安警察大隊特勤中隊員警昨(28)日凌晨執行巡邏勤務,發現前方一輛停等紅燈機車騎士形跡可疑,看後照鏡頻頻觀察後方的警車,隨即上前攔查,吳姓騎士(24歲)面對員警盤查時言談神情緊張,一直強調自己沒有攜帶違禁物品,左手還緊貼著外套口袋,但員警仍不輕言放棄,最後吳男見行跡敗露無法掩飾,只好主動拿出外套口袋內的1包愷他命,後續員警再對吳男進行唾液快篩亦呈毒品陽性反應,全案依法開單舉發,並當場移置保管車輛,吳男則依毒品及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新北地檢偵辦。

新北市保安警察大隊指出,特勤中隊員警於昨(28)日凌晨0時50分巡經板橋區長江路一段與民生路口時,發現前方1部停等紅燈機車騎士頻往查看後方警車,員警直覺有異立即下車,並請男子靠邊停車接受盤查,騎士吳男起初便面露緊張神色,對話間左手還緊緊護著外套口袋,不斷說出自己沒有問題、沒有攜帶違禁物品等…,但此舉更加引來員警起疑,一邊盤問吳男,一邊緊緊注視其左手及口袋。

保安警察大隊提到,員警與吳男就這樣在路口對峙了快20分鐘,隨後吳男見法網難逃,便主動從外套左側口袋拿出1包愷他命毒品,員警後續再對吳嫌實施毒品唾液快篩檢測,呈現三級毒品愷他命陽性反應,員警依法製單舉發,並當場移置保管車輛。全案訊後將吳男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罪嫌移請新北地檢署偵辦,並採集尿液送驗,追查公共危險罪刑責。

新北市保安警察大隊大隊長黃建樺呼籲,毒駕害人害己,除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最高可處新臺幣12萬元罰鍰、當場移置保管車輛及吊銷駕駛執照外,另將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法辦,最高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若因而致人重傷或死亡,最高可處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警方對毒駕絕對零容忍,打擊掃蕩也絕不手軟,將持續運用科技及精準執法,全面打擊毒駕及毒品犯罪,以實際執法行動捍衛新北市民安全,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