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黃秋儒/新北報導
新店警分局江陵所員警28日凌晨執行巡邏勤務,於00時40分在新店區安和路二段發現一台普重機車形跡可疑遂上前攔查,經查駕駛人為張男(42歲)為毒品人口,與警方交談時精神恍惚、口齒不清,經盤查後張嫌主動交付依托咪酯煙彈一顆(毛重6.44克)、電子煙桿一支,現場使用唾液快篩初驗呈依托咪酯、安非他命陽性反應,告知相關權利後帶返所偵辦。
新店警分局表示,張嫌為警查獲時有駕車行為,現場經其同意後採集唾液,並檢驗毒品快篩,初步呈依托咪酯、安非他命陽性反應,依法製單舉發,查扣車牌一面,並製作「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第一項第三款案件測試觀察紀錄表」,除依毒品罪嫌移送台灣台北地檢署之外,俟尿液複驗結果後,再依公共危險﹙毒駕﹚函請偵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