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災後稅捐減免 減輕光復受災鄉親負擔

花蓮縣地方稅務局設置0九二三專櫃,以「從優、從寬、從簡、從速」為原則,提供災民快速完成相關申辦。(地方稅務局提供)

記者林中行/花蓮報導

馬太鞍溪潰壩災後花蓮縣政府主動關懷,從寬從速原則,協助受災鄉親減輕災後負擔,地方稅務局成立服務小組,主動組成團隊前往災區,依據災害事實辦理各項地方稅減免。截至一一五年四月底止,各項稅捐減免均已完成,累計減免一千六百餘萬元,展現縣府災後持續積極協助民眾重建家園的決心。

花蓮縣政府表示,災後地方稅務局立即召開災害減免勘查小組會議,訂定「花蓮縣地方稅務局0九二三水災稅捐徵免及處理原則」,並以「從優、從寬、從簡、從速」為原則,主動輔導及辦理各項稅捐減免,同時將災損申請期限由原本一個月放寬延長為三個月。

地方稅局表示,更主動函請各鄉鎮市公所提供受災清冊,並與花蓮監理站、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花蓮分局跨機關合作,聯合至鳳林鎮公所環保暨公園管理所辦理災害損失減免輔導及諮詢服務,提供使用牌照稅、房屋稅、地價稅、娛樂稅等一站式便民服務,讓民眾能就近、快速完成相關申辦。

地方稅務局指出,此次地方稅主動減免共計一千六百0一萬餘元,減免件數達八千五百八十九件,包括房屋稅部分,淹水房屋不限樓層,一一五年期房屋稅全免,計減免二千八百一十四件、減稅額七百五十六萬八千六百元。

地價稅部分,淹水房屋基地一一四年地價稅全免,計減免二千九百三十件,免稅額六百七十九萬三百七十九元。除稅捐減免外,另建置「0九二三洪災地方稅減免專區」,同時透過多元管道加強宣導,確保受災鄉親掌握自身權益。

花蓮縣政府表示,光復馬太鞍溪潰壩災害重創地方,縣府始終將災後復原與民眾生活安定列為最優先工作,務實推動基礎設施復建,到心理重建與各項便民服務。未來將持續秉持中央地方攜手合作精神,穩健推動各項工作,陪伴受災鄉親早日恢復安定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