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駕再犯無保請回 彰檢將抗告


記者吳東興∕綜合報導

江姓男子日前載運瓦斯桶在彰化縣員林市自撞被查出涉毒駕,移送彰化地檢署;由於江男有毒駕、開車撞死人等前科,檢方聲請預防性羈押,法院裁定無保請回。檢方三十一日表示,將提出抗告。

三十九歲江姓瓦斯行員工三十日施用毒品後駕駛自小貨車運送十桶大型瓦斯,行經員林市萬年路撞上路旁停放汽車;目擊民眾見狀攔下人車、報警。員警到場發現江男神情恍惚,以唾液快篩檢測呈施用安非他命、依托咪酯陽性反應,並在車上查獲喪屍煙彈。

江男解送彰署複訊,檢察官以被告供述、扣案電子煙、快篩呈施用毒品陽性反應等,查出其從事運送瓦斯桶卻反覆施用毒品,並有駕車過失傷害、駕車過失致死、毒駕等前科,竟又施用毒品且載運危險物品,向彰化地院聲請羈押,但法院裁定被告無保請回。彰檢表示,將迅速提出抗告,維護民眾生命財產安全。

另外,高雄市交通隊在臉書粉絲專頁,公布十三名交通局公告的毒駕累犯姓名及照片。據統計,今年一至五月已取締毒駕七百三十九件,較去年同期增加二百九十九件。

屏東縣里港警分局三十日也動員二十四名警力,針對砂石車行駛的主要幹道,包括台二十七線鹽埔段、台三線里港九如段及高樹高美大橋等進行路檢,盤查近百輛大型車,未發現毒駕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