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毛莉/屏東報導
屏東東港安泰醫院發生大火釀成九死事件,屏東地檢署原將該院榮譽院長的國民黨立委蘇清泉等四人緩起訴處分;但高雄高分檢認為處置不妥撤銷發回重新偵辦,屏檢依法將四人提起公訴。
蘇清泉回應指出,已配合衛福部、縣政府、衛生局步驟逐步改善,尊重檢調偵查結果,也會勇敢、謙卑來面對司法,希望不要有政治的介入;至於,屏東縣府對於安泰案重新起訴,表示尊重司法。
東港安泰醫院大火九人喪命,蘇清泉賠償被害人家屬三千四百多萬元,屏東地檢署認為,偵查中與全部死者家屬達成和解,且醫院長期提供屏南地區醫療服務,具有一定公益性,去年八月給予四人緩起訴;去年十月,高雄高分檢認為重大公安事故處置不妥,撤銷發回屏檢重新偵辦。
屏檢重新調查後認為,該案事涉公益且犯罪所生危害重大,非個別被害人金錢賠償所能全盤彌補。
屏檢指出,蘇清泉為醫院創辦人,卸任後擔任榮譽院長迄今,對於醫院營運與決策具有實質支配權力,其胞兄蘇威菘擔任醫院總務長,負責院內營繕工程等業務。
屏檢調查,安泰醫院D棟大樓在民國九十四年完工時,容積率已臨法定上限百分之兩百,無法再申請建築執照進行增建。蘇清泉與蘇威菘為擴大空間,未向衛生及建築主管機關申請許可,將動力供應中心向上增建五層樓,並往擴建與D棟大樓相連接,導致法定防火間隔完全失效。
另外,郭姓檢查員領有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專業檢查人認可證,辦理安泰醫院防火避難設施與設備安全檢查,卻長年不實簽證申報;鄭姓水電設備士為處理風雨產生的積水問題,沉水馬達錯誤操作延長線,導致電線短路出現火花,造成火勢燃燒。
屏檢偵結認為,經現勘發現,D棟大樓違建已拆除,但安泰醫院A、B、C棟連通違章建築依然存在,關鍵防火間隔持續失效,建築物安全隱患尚未徹底改善,將蘇清泉、蘇威菘依涉嫌違反建築法致人於死罪嫌、鄭姓水電設備士涉過失致死等罪嫌、郭姓檢查員涉犯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罪嫌提起公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