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駕」零容忍 雲警公布首例毒酒駕累犯者姓名與相片  

「毒駕」零容忍,雲縣警公布首例毒酒駕累犯者姓名與相片。(縣警局提供)

記者陳正芬/雲林報導

雲林縣警局一月一日至五月底,共查獲毒駕二一○件。近期毒駕事故頻傳,警局為有效遏止毒駕重犯,與雲林監理站合作,六月二日率先公布雲林縣首例毒酒駕累犯者的姓名及照片,陸續將再公布廿三人,呼籲民眾為自身及他人交通安全,切勿違法上路。

交通警察隊組長廖添寶表示,鑒於毒酒駕造成交通事故的嚴重性,毒駕行為只要唾液毒品快篩呈陽性,將依公共安全現行犯被逮捕,並依刑法公共危險送辦,再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最高可處新臺幣十二萬元罰鍰且當場移置保管車輛、扣繳牌照二年及吊扣駕照。

組長廖添寶說,若十年內再犯,第二次最高罰十二萬元並吊扣駕照三年,第三次以上將加重裁罰且無上限並公布其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另拒絕接受唾篩檢測者將直接處以新臺幣十八萬元罰鍰,當場移置保管車輛及吊銷駕照,拒測累犯者處新臺幣三十六萬元罰鍰,第三次以上將加重裁罰且無上限並公布其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

縣警局指出,為展現取締毒駕決心,已要求各外勤單位強力執法,經統計今年一月一日至五月底止,共查獲毒駕二一○件。依據雲林監理站六月二日依法公開資料,公布一名先酒駕、後吸食毒品駕車之累犯姓名及照片,陸續也將再公布廿三人。

毒駕是道路上的隱形殺手,更是危害民眾全民公敵,毒駕除處高額罰鍰及扣車,更可依公共危險現行犯逮捕並移送法辦。毒駕害人害己,提醒民眾勿以身試法及心存僥倖,警局持續打擊毒駕維護用路人安全,同時與雲林監理站合作公布毒駕累犯照片及全名,遏阻毒駕案件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