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陳正芬/雲林報導
雲林檢警偵辦違規用電案,發現五十七歲周男長期受託全台各地用電戶改裝電表,協助北至桃園、南至高雄等約廿八組用戶減少電費支出並從中收取報酬;周甫學檢察官指揮警方持搜索票前往周嫌住處搜索,當場查扣改造工具等證物,全案偵結依詐欺得利、偽造準特種文書等罪提起公訴,台電則將追償一五七一萬餘元電費。
雲林地檢署指出,經查,周嫌自一一一年至一一四年間,接受全台各地用電戶委託,持專業改裝工具破壞台電電表封印鎖及端子蓋,再以改造齒輪、拔除電流排線、改接線路、加裝切換開關、塗覆絕緣膠及偽造同字鉛封等方式,干擾電表正常運作,使電表無法正確記錄實際用電量,達到少繳電費目的。
檢警調查,周嫌協助改裝用戶遍及桃園市、臺中市、彰化縣、新竹縣市、苗栗縣、高雄市及雲林縣等地區,共涉及廿八組用戶、多達數十具電表,犯案時間長達數年。警方在周檢察官指揮持搜索票前往其住處執行搜索,當場查扣電表改造工具、開封印鎖工具、改裝齒輪工具、封印鎖插銷、針頭及偽造封印器具等證物,全案日前偵結依法提起公訴。
案經台電公司稽查後統計違規用電所衍生之追償電費高達一五七一萬餘元,嚴重損害電力計費公平及公共利益。地檢署將持續結合警方及台電加強查緝違規用電案件,向上溯源、向下刨根,嚴查不法改裝電表行為,維護能源秩序、用電公平及社會公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