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綜合報導
彰縣施男涉毒駕拒盤查,倒車撞輾陳姓所長致雙腳骨折,全案依妨害公務等罪嫌送辦。檢方聲押遭法院裁定無保請回,將速提抗告;彰化市長林世賢八日將向監察院陳情與檢舉是否有違失。
溪湖警分局埔鹽分駐所陳姓所長與趙姓警員四日查訪施姓毒品人口,施男駕駛自小客車逃逸,陳姓所長遭車輛輾過雙腳導致骨折。趙姓警員持警棍擊破車窗將其壓制逮捕,過程中也造成手部受傷。
施男經唾液快篩試劑測得安非他命及依托咪酯(喪屍煙彈)陽性反應,全案依妨害公務、毒駕公共危險及傷害等罪嫌,解送彰化地檢署偵辦。
檢察官訊後向彰化地院聲請預防性羈押;院方以檢察官所提證據尚無法釋明被告有逃亡及反覆實施同一犯罪之虞,裁定無保請回。檢方不服,將提出抗告。
林世賢表示,員警執法遭受嚴重傷害,民眾關心司法裁定是否充分考量警察執勤安全及社會治安維護。他八日將赴監察院提出陳情與檢舉,請求依法調查相關裁定程序,檢視是否有違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