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黃秋儒/新北報導
一名紀姓男子的重機車於日前遭到亞旺拖吊場拖吊,並於當日17時前往拖吊場領回車輛並填寫基本資料(包含住址)。後續當事人於5月26日發現住於寶橋路家中黃金、戒指、現金遭竊,損失約新台幣40萬元,並由渠母親於隔(27)日至轄區新店警分局江陵所報案提告竊盜;不料紀男29日後又發現家中短少新台幣1萬元,遂又至所製作二次竊盜筆錄並加告個資法。
新店警分局指出:經警方調查了解,犯嫌是係拖吊場司機,在執行5月15日拖吊工作時在被害人機車前方的置物箱看到住家鑰匙並竊取,再利用被害人留下的資料,後續侵入住宅竊取財物。
新店警分局表示,全案依妨害自由罪章(侵入住居)、竊盜及個人資料保護法3項罪名受理,開立報案證明並製作相關人筆錄,經調閱監視器目前已鎖定涉案車輛及涉案人葉男(51歲);警方已於昨(11)日23時30分傳喚到案,據竊嫌交待,竊取的錢用於還債,詢後依刑法妨害自由罪章(侵入住居)、竊盜罪嫌及違反個資法案,移請台灣台北地方檢察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