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都街頭火爆倒車糾紛 男子砸車恐嚇警依現行犯逮捕

顏女車輛的後照鏡遭蔡男狂砸,碎片四濺劃傷顏女臉部。(記者張翔翻攝)

記者張翔/高雄報導

高雄市前鎮區18日上午八時許一名女子在路邊倒車時不慎擦撞後方轎車,不料遭對方男司機砸車、言語恐嚇,導致女司機臉部遭碎片割傷,警方獲報後立即派員前往處置,當場將涉嫌施暴的蔡姓男子依現行犯逮捕,全案警訊後依涉嫌觸犯《刑法》毀損罪、傷害罪及恐嚇罪嫌,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前鎮分局表示,黑色自小客車駕駛顏姓女子(43歲),當時欲在路邊尋位停靠,卻在倒車過程中,不慎輕微擦撞到停放在後方由蔡姓男子(27歲)所駕駛的藍色自小客車。未料雙方下車協商時,蔡男疑似對顏女的處理態度極度不滿,一時理智斷線,竟衝回車內拿取置物箱並徒手狂砸顏女車輛的後照鏡,噴散碎片直接劃傷顏女臉部。

由於案發地點正值上班交通熱點,周邊直擊民眾見蔡男情緒失控且意圖開車離去,連忙向趕抵現場的員警高呼攔人,員警見狀飛奔上前將該部欲駛離的藍色自小客車攔停,成功控制蔡男行動,阻止其逃離現場。員警一邊安撫高喊「先穩定情緒,事情才能好好處理」,一邊迅速將雙方隔離,及時遏止事態擴大。

顏姓女駕駛隨後向警方指訴,蔡男在衝突過程中曾口出惡言進行言語威脅,令她深感恐懼,警方當場依現行犯將蔡男上銬逮捕,經現場酒測及唾液毒品檢測,證實雙方均無酒駕或毒駕行為。全案警訊後依涉嫌觸犯《刑法》毀損罪、傷害罪及恐嚇罪嫌,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此外,警方在釐清事故成因時發現,雙方車輛當時均停放於禁止臨時停車的紅線區域,警方已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相關規定掣單舉發,兩方均將面臨新台幣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警方更查出,施暴的蔡姓男子其駕駛執照早已遭到註銷,屬於不符資格上路,遂另依同條例第21條加碼掣單開罰,可處新台幣36000元以上60000元以下重罰,並當場將車輛移置保管、吊扣車牌三個月。

前鎮分局分局長黃元民對此重申,行車難免發生摩擦,民眾面對交通糾紛務必保持克制,循合法程序報警處理,切莫因一時衝動而觸犯刑法。警方對於街頭暴力及任何危害市民財產安全的行為,絕對秉持「零容忍」的嚴正態度,將持續強化快打警力能量,保障港都治安與市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