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林中行/花蓮報導
為減輕鄉親生活負擔並活絡地方經濟,花蓮縣瑞穗鄉公所推動的「花蓮縣瑞穗鄉振興經濟禮金發放自治條例」,在瑞穗鄉民代表會全體代表支持下順利完成審議通過。依據自治條例規定,符合資格的鄉民每人可領取新臺幣三千元振興經濟暨關懷鄉民禮金,展現公所照顧鄉親福祉及振興地方經濟的用心與決心。
瑞穗鄉長吳萬德表示,近年來物價持續上漲,民眾生活開支增加,許多家庭面臨沉重經濟壓力。為實際回應鄉親需求,鄉公所積極規劃振興禮金發放措施,希望透過實質補助減輕家庭負擔,同時鼓勵民眾在地消費,帶動商圈、市場及各行各業的經濟循環,進一步提升地方發展能量。
吳萬德指出,感謝瑞穗鄉民代表會全體代表的大力支持,讓自治條例順利通過,展現行政機關與民意機關攜手合作、共同照顧鄉親的施政理念。鄉公所將持續秉持服務鄉親的精神,落實各項福利措施,打造更加幸福宜居的瑞穗鄉。
鄉公所表示,振興經濟暨關懷鄉民禮金發放期間自七月二十七日起至八月二十五日止,每日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辦理發放。除於瑞穗鄉公所設置發放據點外,亦將依指定時間前往各村辦公處辦理發放服務,方便鄉親就近領取。
鄉公所提醒,符合資格的鄉親領取禮金時,應攜帶本人國民身分證正本及印章;如委託他人代領,須備妥委託書、受託人國民身分證正本及印章。未成年者或受監護宣告者,則由法定代理人代為領取,並攜帶相關身分證明文件及戶籍資料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