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豆虐嬰兩嫌延押2月 禁見禁通信

民進黨立委郭國文(中)、台南市議員陳秋宏(右二)前陪同受害兒童家屬揭穿虐嬰惡行。(資料照片)

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去年麻豆傳居家托育虐嬰,情節宛如「剴剴案」翻版,引發社會關注。據檢警調查,托育中心負責人鄭女、受雇保母張女二人涉嫌多次殘忍虐待年僅十一個月大男嬰,檢方詳列二女廿一起犯行,依凌虐未滿七歲幼童致重傷等提起公訴,全案移審裁定羈押禁見,羈押期即將屆滿,台南地院提訊後認仍有羈押必要,裁定延押兩月並均禁止接見、通信。

一一四年十二月,一名母親接獲麻豆托育中心通報,稱孩子有異,家屬送醫才發現孩子受有創傷性腦損傷、雙側腦部嚴重萎縮、右側偏癱、癲癇,以及雙眼雙耳視聽力嚴重缺損等嚴重傷勢,托育中心也陷入虐嬰爭議,相關單位介入調查,檢警經調查後也將鄭、張二人依妨害幼童發育罪嫌起訴。

兩人羈押期限即將屆滿,台南地院刑事強制處分庭日前召開訊問,張女對起訴書所載的犯罪事實全部坦承不諱,負責人鄭女雖坦承部分行為,卻堅決否認與張雅茹共犯其他虐嬰情事矢口否認男嬰的重傷結果是由其造成,兩人對於核心共同犯行的陳述明顯存在歧異。

台南地院審酌兩女涉犯凌虐未滿七歲幼童致重傷罪,為法定刑十年以上,屬最輕本刑五年以上重罪,衡諸人性人性面對重罪常伴隨著高度逃亡的可能性,且兩人前有湮滅證據事實,加上雙方供詞不一,若予以釋放可能因畏懼重刑或日後的高額損害賠償而選擇逃亡或勾串共犯。

本案將由國民法官審理,現正處於協商程序階段,為確保國家刑事司法權的有效行使、維護社會安全與公共利益,權衡後依目前審理進度仍無從以具保等替代手段取代羈押,駁回兩女具保停止羈押及解除禁見的請求,依法裁定鄭、張二人自七月二日起延長羈押兩月,並禁止接見、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