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衛生局提醒攜電子煙、加熱菸入境 最高罰500萬元

屏東縣衛生局銷毀電子煙及加熱菸。(記者毛莉攝)

記者毛莉/屏東報導

暑假旅遊旺季來臨,屏東縣府提醒民眾出國旅遊返台時,不得攜帶電子煙或加熱式菸品入境,違者依菸害防制法可處五萬至五百萬元罰鍰;
屏東縣已裁罰違規案件七十三件,裁罰金額累計高達三百六十五萬元。

屏東縣衛生局表示,世界衛生組織明確指出,電子煙及各類新型菸品對人體健康具相同危害性,且目前並無科學證據證明其具備戒菸成效。不肖業者常以「減害」、「輔助戒菸」等字眼誤導消費者,實則對身體健康造成長遠危害。

衛生局長張秀君指出,近期社會屢傳「依托咪酯」(俗稱喪屍煙彈)等新興毒品利用電子煙作為載具,誘使民眾吸食後影響其精神狀態及判斷能力,致駕車上路易造成重大事故而屢傳憾事,電子煙不僅危害健康,儼然成為毒品犯罪的溫床,對個人生命與社會安全已構成極大威脅。

衛生局說,自一一二年三月二十二日新法實施後,無論是透過飛機、郵輪或小三通,自用或受人所託,皆不得攜帶任何電子煙、加熱菸或其相關元件入境;違者依菸害防制法可處五萬至五百萬元罰鍰,並依法銷毀違規物品,呼籲民眾切勿觸法。

屏東縣截至今年五月底,已裁罰違規案件七十三件,裁罰金額累計高達三百六十五萬元,海關將加強查驗郵包、快遞及旅客行李,查獲違規者將依法裁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