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護夏季飲食安全 花蓮縣衛生局加強飲冰品抽驗把關

花蓮縣衛生局啟動「現場調製飲品及冰品稽查專案」,購抽驗十八家業者,二十二件飲冰品及配料,有二件產品未符合相關規定。(花蓮縣衛生局提供)

記者林中行/花蓮報導

炎炎夏季來臨,手搖飲與冰品成為消暑首選,花蓮縣衛生局啟動「現場調製飲品及冰品稽查專案」,針對轄內連鎖飲料店、便利商店、速食店及冰品店等業者進行稽查,全面檢視業者食品衛生管理及產品標示。

花蓮縣衛生局表示,此次購抽驗十八家業者,二十二件飲冰品及配料,檢驗項目涵蓋沙門氏桿菌、腸桿菌科等微生物,以及咖啡因、總糖量、總熱量等計六十五項次,檢驗結果有二件產品未符合相關規定,包含咖啡因標示不實裁處四萬元,以及微生物超標裁處三萬元。

花蓮縣衛生局長朱家祥表示,夏季高溫潮濕,食品若於製作、保存或販售過程中未妥善管理,極容易造成微生物滋生,進而增加食品中毒風險。衛生局除加強抽驗市售飲冰品外,也持續輔導業者落實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確保原料、製程及販售環境皆符合衛生標準。

朱家祥指出,依據「連鎖飲料便利商店及速食業現場調製飲料標示規定」,連鎖飲料、便利商店及速食業者應明確標示飲品的總糖量與總熱量、茶葉與咖啡原料原產地、咖啡因含量,若為果蔬汁則須標明品名與成分內容;若業者未依規定標示,將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二十五條第二項規定,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三百萬元以下罰鍰,如涉標示不實,則依違反同法第二十八條第一項規定,處四萬元以上四百萬元以下罰鍰,呼籲業者切勿心存僥倖。

花蓮縣衛生局強調,民眾夏季選購飲品、冰品及其他即食食品時,除了注意產品本身的外觀及保存狀況外,也可以多加觀察店家的環境衛生及從業人員的作業情形,盡量選擇衛生條件良好的優良店家購買,且購買後應儘速食用完畢,避免因長時間放置導致細菌滋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