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旬翁駕車撞倒行穿道上七旬嫗

六月卅日晚間,永康大橋二街與中華路口發生小貨車撞行人意外,七十多歲的吳姓阿嬤遭捲入輪下一度失去呼吸心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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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六月卅日晚間,永康大橋二街與中華路口發生小貨車撞行人意外,年近八旬的呂姓老翁駕駛小貨車撞上走在行人穿越道的七十多歲吳姓阿嬤,吳遭捲入車底一度失去呼吸心跳,經救護人員緊急送醫後,經奇美醫接手搶救已成功恢復生命徵象,目前仍在加護病房持續觀察。

南市府消防局於卅日晚間七時許接獲民眾報案,稱大橋二街與中華路口發生重大車禍,立即調派轄區大橋分隊等四車九員前往現場協助,晚間八時救災救護人員到場,發現遭撞的吳姓阿嬤受困在車底,立即協助將吳嬤救出,然而吳嬤傷勢嚴重,胸腹部及左腳受到重創,現場檢視已失去呼吸心跳(OHCA),立即施予急救並由救護車送往附近的奇美醫院。

吳嬤到院仍無呼吸心跳,幸經急診團隊搶救恢復生命跡象,後續仍在加護病房觀察中。肇事的呂姓阿伯年近八旬,經初步調查駕照合格、無酒駕情事,不排除是因未注意停讓行人釀禍。詳細肇事原因及責任歸屬後續也將由警方進一步調查釐清。

永康分局副分局長洪百亮指出,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相關規定,汽車駕駛人未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因而肇事致人受傷,最高可處三萬六千元罰鍰並吊扣駕照一至兩年,若致人重傷或死亡,也將處三萬六千元罰鍰並吊銷駕照。據永康分局統計,今年分局已取締車輛未停讓行人違規共計一八七件,也呼籲駕駛人行經路口及行人穿越道時,務必減速慢行並主動停讓行人,共同維護行人行的安全,避免悲劇再度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