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內政部國土署三日表示,一一五年九月將開放受理自購及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並適用新修正的住宅補貼對象一定所得及財產標準,估算受惠戶數可達六千戶。
內政部二日召開部務會報,會中報告國土署六月十一日公告修正住宅補貼對象一定所得及財產標準等內政部各單位七月新制彙總說明。
國土署指出,政府自民國一0六年起發布施行住宅補貼對象一定所得及財產標準,每年依據社政主管機關公布的最新年度最低生活費及中低收入戶財產標準、前一年度不動產成交情形資料等參數滾動調整,作為年度申請住宅貸款利息補貼的資格標準,共分為十種區域標準。
根據一一五年度最新住宅補貼對象一定所得及財產標準,申請住宅法第九條第一項自建住宅貸款利息補貼、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及簡易修繕住宅費用補貼者,條件規範依設籍不同縣市有所差別,例如年所得必須在一百零九萬元至一百七十八萬元之間、每人每月平均所得五萬三千一百零六元至七萬二千六百零四元以內,以及申請自建、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者動產限額也須在三百三十一萬元至七百五十六萬元範圍內等。
內政部表示,一一五年度自購及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將於九月開放受理,並適用新修正的住宅補貼對象一定所得及財產標準,整體估算受惠戶數可達六千戶,民眾可就近向地方政府諮詢,並以書面或線上申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