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者:中國民族團促法擴大長臂管轄 恐產生寒蟬效應

記者王超群/台北報導

中國七月一日起實施「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其中規定可對境外組織及個人追究法律責任,引發外界關注。學者表示,該法將法律適用範圍延伸至中國境外,雖然台灣不受中國管轄,中國也無法在台執法,但仍可能透過限制入境、行政制裁等方式形成壓力,進而產生寒蟬效應及自我審查。

東海大學中國大陸暨區域發展研究中心副執行長洪浦釗表示,團促法第六十三條將法律適用範圍擴及中國境外,代表北京主張,只要認定涉及破壞民族團結等行為,即使發生在境外,也可能依法追究責任。

洪浦釗指出,中國對台灣沒有管轄權,也無法在台執法,但可透過限制入境中國、行政制裁、公開點名及商業施壓等方式,影響經常往返兩岸的學者、媒體工作者、民間團體及企業人士。他認為,若有人因擔憂遭點名、限制入境或影響工作與投資,而改變原有言行,法律宣示即已達到政治效果。

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副研究員陳玉潔表示,團促法第六十三條提供中國刑法及其他刑事法律延伸至境外適用的法律依據,屬於長臂管轄的擴張。她指出,類似規定也曾出現在香港國安法,重點不在實際追訴,而是可能造成境外寒蟬效應及自我審查。

台北地方法院國安專庭法官許凱傑表示,團促法可能成為北京處理兩岸事務及相關案件的法律基礎,結合長臂管轄及跨境執法措施,形成累積性風險,其效果可能在於促使相關人士產生自我審查。陸委會則表示,團促法將台灣納入中國國內法體系,政府將透過跨部會合作研議相關因應措施,反制跨境鎮壓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