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訪人 埔墘所 副所長高舒妍。海山警分局提供
記者黃秋儒/新北報導
新北市府警察局海山分局埔墘所員警於昨(4)日執行巡邏勤務,於19時40分在板橋區縣民大道三段33巷口見1部普重機車形跡可疑,故上前盤查。警方盤查過程中,普重機駕駛游男情緒激動,不願配合且試圖推擠員警。
海山警分局表示,經員警口頭制止後仍持續咆哮,故使用防護型噴霧器。並依警察職權行使法第19條將游男管束,後續帶至亞東醫院救治,並無大礙,全案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5條移請新北地院簡易庭裁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