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停格提早5分鐘拖吊 新店警:免罰單、業者賠車損

釐清責任:限停車格提早5分鐘拖吊 ,無罰單費用且業者理賠車損!

記者黃秋儒/新北報導

新店警分局交通分隊於5日10時55分執行拖吊勤務時,於新店區寶中路發現車主許男(35歲)將小客車停放於貨車專用停車格內,遂依規定拖吊返場。惟拖吊後檢視違規照片發現違規時間為10時55分,「不符交通裁罰」規定,立即通知民營拖吊場進行後續處理。

新店警分局強調,本案經核實後,認定許男「無需繳交罰單、以及保管費」等任何費用,現場並請民眾直接駛離,另責請民間拖吊業者負責相關車損事宜,以維護雙方法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