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開方向燈 毒品通緝犯洩底

陳男因行車飄忽且未依規定打方向燈,經警攔查後發現其為毒品通緝犯並於車上查獲依託咪酯等毒品相關證物,全案依法送辦。(擷自於Threads)

記者林怡孜∕台南報導

一分局府東派出所員警八日下午執行巡邏勤務時,發現一輛自小客車行車搖晃不穩,變換車道時更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警方立即上前攔查,發現駕駛竟是地檢署發布的毒品通緝犯,警方當場依法逮捕,並於車內查獲依託咪酯等毒品相關證物,毒品唾液初步篩檢也呈陽性反應,全案依毒品、毒駕及通緝等罪嫌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辦。

一分局表示,八日下午五時許,府東派出所員警巡邏行經東門路三段時,發現一輛白色自小客車行車狀況異常,且變換車道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基於交通違規及公共安全考量依法攔查。經查證身分後,確認駕駛為六十九年次陳姓男子,為地檢署發布的毒品通緝犯,員警進一步搜索車內及其隨身物品,查獲依託咪酯等毒品相關證物,且陳男經毒品唾液篩檢呈陽性反應,依法將其逮捕。全案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公共危險及通緝等罪嫌,移送地檢署偵辦。

府東所長林嘉源表示,毒品危害身心健康,施用後更可能注意力、判斷力及反應能力下降,增加交通事故風險。警方將持續強化毒品查緝及毒駕取締勤務,積極掃蕩毒品犯罪,維護市民生命財產安全與良好交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