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林坤瑋/宜蘭報導
宜蘭一名林姓男子日前開車行經宜蘭市環河北路與津梅路口時,與一輛營業大貨車發生交通事故,原本只是單純碰撞糾紛,沒想到雙方處理過程中,竟因不滿賠償問題,憤而回車上掏出一把高度仿真的空氣槍示威。宜蘭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林男行為已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裁處罰鍰一萬元,扣案空氣槍沒入。
事件發生在今年五月二十七日傍晚五時五十二分,當時正值下班尖峰時段,車流往來頻繁。林男在發生交通事故後,無正當理由,突然從車內取出該把空氣槍,突如其來的舉動引發大貨車駕駛與路過民眾一陣恐慌,警方接獲報案到場後,隨即將槍枝扣押。
林男向警方坦承取出空氣槍,警方也根據現場人員的證詞、照片及試射資料,全案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法院審理認為,林男把擬真槍枝放在車內,並在車禍後於一般民眾仍活動、車輛往來頻繁的道路旁拿出,足以造成旁人恐懼與安全疑慮。
法官審酌,林男僅因單純車禍碰撞就亮槍示威,且在公眾通行馬路旁行事,客觀上確有危害他人安全可能,已構成無正當理由攜帶類似真槍玩具槍而有危害安全之虞,依法進行裁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