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縣市老宅延壽補助 近8千人次諮詢

本報綜合報導

國土署針對三十年以上老屋推出老宅延壽補助,協助民眾改善住家安全與生活機能。根據國土署最新資料,目前台北、新北、桃園、台中、台南、高雄及苗栗七縣市已公告受理民眾申請,另有十三縣市預計七至八月間陸續開辦,民眾諮詢已達七千八百九十三人次。

行政院三月十六日核定「老宅延壽機能復新計畫」,編列五十億元特別預算,執行期程至明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針對屋齡三十年以上的公寓或透天住宅也有推出補助,幫助民眾改善住家安全與生活機能。計畫同意全額補助地方政府成立服務團所需經費,地方政府須依財力分級分攤修繕補助款。

國土署指出,目前台北、新北、桃園、台中、台南、高雄及苗栗七縣市已公告受理民眾申請,十三縣市預計七至八月陸續開辦,其餘兩縣市尚在規劃中,預計今年七月底至九月底將再舉辦一百場說明會,凡公寓一棟三人以上連署、或透天住宅五棟以上申請,將有專人深入社區進行說明。

國土署表示,目前透過電話、臨櫃諮詢已達七千八百九十三人次,顯示民眾申請需求踴躍,也有一千四百七十件已完成耐震初評,後續進入正式受理階段,各縣市均有提供洽詢窗口,民眾如有需求請洽當地地方政府,另外相關申請表單、地方窗口及最新資訊,也已刊登在「老宅延壽專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