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綜所稅退稅 月底入帳


記者林怡孜∕台南報導

一一四年度綜合所得稅第一批退稅將於七月卅一日辦理,符合資格的納稅義務人,退稅款將直接撥入指定金融機構或郵局帳戶;未提供帳戶資料者,則由國稅局寄發退稅憑單。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提醒,民眾可提前確認退稅方式,並留意詐騙簡訊及假冒退稅通知。

南區國稅局表示,本次適用第一批退稅案件,包括一一四年六月一日前完成網路(含手機)申報者、採稅額試算並於期限內完成線上登錄或電話語音確認回復者,以及於一一四年五月十一日前以紙本回復稅額試算案件的納稅義務人。

退稅方式分為「直撥退稅」及「退稅憑單」兩種。申報時已填寫金融機構或郵局帳號者,退稅款將直接匯入指定帳戶;未提供帳戶者,則會收到退稅憑單。退稅金額未滿五千元,可持憑單至指定付款銀行兌領現金;超過五千元者,則須透過金融機構或郵局辦理票據交換存入帳戶。退稅憑單兌領期限自七月卅一日起至九月卅日止。

國稅局提醒,近期若接獲要求確認退稅帳戶簡訊、電子郵件或不明連結,切勿點擊或輸入個人資料,如有退稅相關疑問,可洽戶籍所在地國稅局分局、稽徵所,或撥打免付費服務電話0八00-000-三二一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