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琉球又有遊客摸海龜遭海巡函送 屏縣府呼籲民眾共同守護海龜避免觸法

屏東縣政府於遊客較常前往遊憩的小琉球七處沙灘設立中英文告示牌,呼籲遊客遊憩時勿觸摸、騷擾海龜,以免受罰。(記者鄭伯勝翻攝)

記者鄭伯勝/屏東報導

屏縣離島小琉球七月二十日再度發生兩名男遊客觸摸騷擾海龜的行為,屏東縣政府表示小琉球海洋資源豐富,加上近幾年保育有成,已是台灣著名保育類海龜「綠蠵龜」棲息地,縣府在往返小琉球的交通船均有播放宣導影片,也在小琉球七處遊客較常前往遊憩沙灘設立中英文告示牌,呼籲民眾切勿違法觸摸、騷擾海龜,違者最重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三十萬元罰金。

縣府農業處長李永文表示,海龜保育工作需要政府及民間共同推動,農業處多年來持續配合包括海保署、海巡署及海生館等單位共同進行海龜救援及保育相關工作;尤其小琉球又是全台甚至世界知名綠蠵龜棲息地,因此縣府特別在包括花瓶岩、美人洞、肚仔坪、杉福沙灘、蛤板灣、厚石灣及魚埕尾等地設立宣導標示,呼籲民眾在遊憩時切勿有觸摸、干擾或餵食海龜行為,以免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規定。

雖經多方宣導,七月二十日上午小琉球花瓶岩前方海灘再度發生兩名男遊客觸摸、騷擾海龜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規定,遭海巡函送屏東地檢署偵辦;縣府農業處再次呼籲,騷擾保育類野生動物已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第十六及十八條規定,可依同法第四十二條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金。請民眾遊憩時如看到海龜應遵守面對野生動物的「不接觸、不干擾、不餵食」三不原則,共同守護海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