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送動物新規 犬貓不得裝紙箱、禁未開眼幼兔鼠


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農業部二十四日發布動物運送通則性指引,犬貓不得使用紙箱裝載,禁止運送未開眼的幼兔、倉鼠幼鼠及出生二週內的天竺鼠幼鼠等,若違反指引規定,將就個案事實依動保法查處。

農業部表示,動物運送通則性指引是以動物保護法為原則,適用國內以商業目的進行的動物運送;除通則性內容外,另針對犬、貓、兔、其他哺乳類及實驗動物附加特別注意事項,如犬貓不得使用紙箱裝載、短顱犬貓應放置於通風良好位置、不得運送未開眼的幼兔、倉鼠幼鼠及出生二週內的天竺鼠幼鼠等。

農業部表示,動保法針對飼主責任及動物運送,已有原則性規範,要求運送動物應注意食物、飲水、排泄、環境及安全,並避免動物遭受驚嚇、痛苦或傷害,且任何人不得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此外,針對運輸頻繁度高、量體較大的經濟動物,及特殊性的保育類野生動物,已在民國九十四年訂定運送管理辦法。

至於非屬動物運送管理辦法適用的動物種類,農業部為提供更具可操作性的實務參考指引,以利商業運輸業者依循,進一步訂定動物運送通則性指引。

根據新公布的 動物運送通則性指引,包含運送原則、運送人員責任、運送規劃與運送前準備、運輸工具及容器、運送過程等通則性內容,讓運輸業者得據以訂定或調整運輸規範,落實動物保護法有關動物運送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