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載自桃園電子報:https://tyenews.com/》
記者陳儒賢
桃園市中壢區延平路昨(26)日晚間一名69歲陳姓男子於便當店騎樓發動微型電動二輪車,過程中不慎誤觸油門,導致車輛瞬間向前暴衝,直接撞擊打飯台。事故導致打飯台撞擊店內女員工,造成其腳部及臀部疼痛,全案依法移送偵辦。
中壢警分局中壢交通中隊說明,昨(26)日晚間19時40分許獲報,在延平路有交通事故發生,立即派員到場。經了解,陳男於延平路騎樓發動微型電動二輪車時,不慎誤觸油門,車輛向前暴衝撞擊便當店打台,打飯台再撞擊店內張姓女員工,造成張女腳部及臀部疼痛。警方現場對陳男實施酒測,酒測值達0.46,全案警詢後,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偵辦。
中壢警分局長林鼎泰呼籲,飲酒後切勿駕駛任何動力交通工具,微型電動二輪車同樣適用酒駕相關規定,民眾切勿心存僥倖,以免危害自身及他人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