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地政突破限制 都更預審再升級助民眾提早入新厝

新北市地政局提供

記者蔡琇惠/新北報導

為進一步縮短都市更新的期程、讓民眾更早入新厝,新北市地政局滾動檢討並修正「都市更新權利變換登記預先審查作業計畫」,針對已完成建物第一次測量預審的都更權利變換案件,都更實施者可在建築物使用執照核發前,就向都市更新處申請登記預審,再由該處囑託地政事務所辦理。地政局指出,在實施者等待使照核發的時間同步進行登記預審,可有效縮短都更案整體辦理期程,讓參與都更的市民朋友更早拿到權狀,回到舒適安全的新家。

新北市地政局局長汪禮國表示,新北市率全國之先,自112年11月起推動都市更新權利變換登記預審服務,針對已核發使照的都更權利變換案件,全面由各地所主動執行登記預審作業,若發現疏漏可立即請實施者補正,都更處再據此正確資料進行權利變換計畫核定,避免後續資料退補、反覆修正等作業耽誤都更期程。

汪禮國提到,為打造更高效、友善的都市更新環境,並積極回應實務界建言,地政局打破過去「取得使用執照後才能辦理登記預審」的做法,針對已完成建物第一次測量預審程序的都更權利變換案件,開放實施者於取得使照前就可先行向都更處申請登記預審,讓地政審查與使照核發行政程序同步進行,將可再縮短都更案權利變換登記的辦理時程,不僅協助實施者降低開發的時間成本與資金壓力,更讓辛苦等待的民眾能提早入新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