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台中市警察局長吳敬田與台北市信義警分局長蕭惠珠的女兒遭爆為詐團人頭帳戶。吳敬田五日上午先以書面說明後,中午再上火線,接受採訪,女兒已成年,要為自己負責,不過女兒也是被害人,經此事件後,他也更能「苦民所苦」,更加用心打詐。
吳敬田表示,因為女兒已經三十一歲,沒有與女兒一起同住,但女兒過去個性就很「重感情」,此次也是因為要替朋友籌措醫藥費,沒有向家人開口,反而是透過線上的融資管道,才淪為詐騙集團利用的工具,女兒是收到警方的通知書後,才告知他與妻子,起初當然是很生氣,不過遇到問題,只能陪著女兒一起解決。
吳敬田說,有了女兒的案例後,讓他更能「苦民所苦」,更加努力跟詐騙集團對抗,台中市警局在打詐的績效,也是有目共睹。
吳敬田說,案發後女兒也非常自責,女兒深知父母都是警察人員,卻發生此事造成的影響,後來女兒身心也是受到一些創傷,此案他跟妻子跟建議應該與被害人和解,但女兒沒有與被害人和解的原因,也是因為女兒認為自己是被害人,不過最後判決的結果,也需要負上責任。
蕭惠珠上午也透過新聞訊息表示,自己也因此案,長期投入識詐宣導工作,希望民眾勿輕信社群網站廣告,以免被騙。
根據判決,台中市警局長吳敬田的女兒擔任牙醫助理,一一三年十一月間,因需錢周轉,找上融資公司後,對方要她線上填寫借貸文件、提供帳戶後,還要吳女利用超商用「交貨便」,交出提款卡、密碼給承辦人,吳女依約辦理後,該帳戶淪為詐騙集團詐騙三人的工具,損失十八萬二千元。
被害人報案後,檢方認定吳女是詐欺、洗錢共犯,偵結起訴後,雲林地院今年三月間判決,認定吳女犯行明確,判刑五月,可易科罰金十五萬元,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