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林坤瑋/宜蘭報導
宜蘭縣財稅局表示,日前接獲納稅義務人詢問,收到執行分署寄發的傳繳通知書怎麼處理?財稅局說明,民眾滯欠之地方稅捐,經稅捐稽徵機關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後,執行分署會寄發傳繳通知書,民眾請於收取後,依下列步驟安心處理。

第一步驟,請確認收到的執行分署傳繳通知書,機關全銜由左至右橫書「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宜蘭分署通知」,右下方蓋有機關紅色關防印文,左上方註明有移送案號,通知書表格內載有執行案號及案由,下方並載有行政執行官及其姓名、書記官及姓名,其聯絡電話、地址及傳真載明於「應到處所」欄位項下。
第二步驟,請確認欠稅金額及案由,如有疑問者,應儘速向移送機關或執行分署查詢;若確認金額無誤,請於傳繳通知書所載繳納期限內完成繳納。
第三步驟,請選擇繳款方式,傳繳通知書下方印有條碼之金額三萬元以下的案件,可以直接至統一、全家、萊爾富及OK四大便利商店全國門市繳款;民眾亦可自行或委託代理人持通知書到執行分署繳納,或由稅捐稽徵機關開立繳款書後,至金融機構繳納;或至郵局購買郵政匯票,受款人請填寫傳繳通知書上之移送機關名稱「宜蘭縣政府財政稅務局」,連同傳繳通知書以掛號郵寄至移送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