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傅希堯∕台北報導
高鐵清潔人員十日於南下的六七九次列車廁所內拾獲一百萬元。台灣高鐵十二日指出,這筆款項如在一年期限內無人認領,將歸高鐵公司所有。
高鐵六七九次列車十日晚間七時十分從南港出發前往左營,列車駛離嘉義站後,清潔人員於廁所內發現一個裝有一百萬元現金的提袋,隨即通知列車長,並於晚間九時二十分抵達左營站後,由高鐵人員放入保險箱協助保管。
高鐵表示,高鐵人員拾獲遺失物後會進行檢視、建檔及入庫作業,若可查詢遺失人之聯絡資料,則會主動聯繫遺失人前來認領;若無法查詢遺失人,即會進行後續建檔與入庫保管,等待失主認領。
相關遺失物依《鐵路法》規範保存一年,一年後若無人認領,因物件不同各有不同處理方式。電子產品類因涉及個人資料保護法問題,屆時會委由政府立案之資源回收商進行銷毀;如為衣物、用品類物品,則捐予公益團體辦理義賣活動及轉贈弱勢機構。至於現金,依法鐵路機構將取得其所有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