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議員宋麗華涉助夫洗錢 300萬交保

 

屏東縣議員宋麗華(左)與第二任夫婿鄭任祐。(記者毛莉攝)

記者陸瓊娟、毛莉∕綜合報導

國民黨籍屏東縣議員宋麗華丈夫鄭任祐涉詐欺遭判四年,案經橋檢溯源偵辦,宋麗華住處十二日遭檢警搜索,訊後遭檢方聲押。橋頭地院十三日審理後,裁定三百萬交保。

全案起因鄭任祐涉嫌以某公司擁有美國冷氣壓縮機開發專利技術,將透過美國公司引進建廠、生產冷氣壓縮機等詐術,誆騙友人引進建廠、生產等基金過程,需支付各項手續費及周轉金,投資後將會轉為股金並配發紅利等,獲友人投資新台幣二千二百四十二萬多元,案經新竹地方法院審理,鄭任祐遭依詐欺取財罪,處四年徒刑定讞並已入監服刑。

該案經橋頭地檢署溯源偵辦,橋檢十三日說明,主任檢察官鄭子薇、檢察官李冠林指揮調查局屏東縣調查站,偵辦屏東縣議員宋麗華與鄭任祐等人,共同涉犯洗錢罪、詐欺罪等案件。

檢方表示,檢警昨天搜索宋麗華住處等地,查獲市價破千萬的黃金、現金等證物,並傳喚被告、證人到場,經檢察官訊問後,認為宋麗華、鄭任祐等二人共同涉犯詐欺、洗錢等罪嫌重大,並有羈押原因及必要,向橋頭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橋院表示,考量案情及現有證據,經法官諭知具保三百萬元、禁止接觸本案共犯,並限制住居。本案可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