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母無施虐證據 判無罪

 

宜蘭四個月大男嬰受傷後家人一度到法院進行提告。(本報資料照片)

記者張正量∕宜蘭報導

宜蘭去年初發生一起四個月大男嬰疑遭虐待重傷案,男嬰送托保母家後突然失去意識,緊急送醫並接受開顱手術,造成嚴重腦傷。檢方偵辦時一度將保母羈押,後依妨害幼童發育罪嫌起訴。不過法院近日判決逆轉,認為男嬰急性腦出血時間可能早在送托前三天,期間主要由父母照顧,無法證明保母施虐,判決無罪。

去年一月案發當天上午,男嬰由父母送至陳姓保母家,下午卻突然失去意識、瞳孔放大,緊急送往陽明交大附醫,後轉台北榮總接受開顱手術。醫療團隊發現男嬰有硬膜下出血、視網膜出血及腦部缺氧,造成嚴重認知及肢體障礙。

台大醫院兒少保護醫療中心研判,男嬰急性腦出血發生時間落在案發三天前。法官比對發現,案發前週六、週日到週一送托前,男嬰主要由父母照顧,送至保母家僅約六小時,因此無法排除傷勢在送托前已發生,法院一審判決保姆無罪。

對此,阿嬤難以接受,痛哭表示,孩子送托時還好好的,後來卻變得四肢癱軟、失去意識,質疑保母既然是一對一照顧,為何沒有第一時間通知家屬或送醫?她說,孩子如今留下的傷勢是一輩子的痛,「這樣社會有公道嗎?年輕人誰還敢生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