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第3類戰鬥部隊加給 加薪4k

本報綜合報導

總統賴清德十九日宣布新增第三類型戰鬥部隊加給,每月加薪四千元。國防部說明,包含油彈補給、戰傷醫療、軍品運輸、化學及工兵、武器裝備搶修、戰技訓練、戰力研發、心戰及憲兵部隊,都納第三類戰鬥部隊加給。

賴清德視察國軍二三四旅時宣布,經國防部完整評估,考量作戰需求及勤務專業特性,七月一日起除既有第一、第二類型戰鬥部隊加給外,將新增「第三類型戰鬥部隊加給」,讓在旅級以下、提供作戰持續力的部隊,服役官兵每月增加四千元的加給。

國防部表示,經審慎研析後,將戰鬥部隊定義修正為「戰鬥部隊是指以聯合作戰型態,直接與敵軍從事作戰,或協同作戰部隊提供戰鬥支援,及提供作戰持續力之部隊(如提供打擊火力支援,作戰能力需求及戍守重要政經及關鍵基礎設施等)」。

至於「提供作戰持續力」定義,國防部指出,提供打擊火力支援的部隊,如彈藥、油料、戰傷醫療、軍品運輸、化學及工兵等部隊;以及提供作戰能力需求的部隊,如武器裝備搶修、戰技訓練、戰力研發、提供戰場情報及心理戰部隊。

國防部提到,也包括戍守重要政經及關鍵基礎設施,如憲兵部隊及地區防衛部隊;及已支領第一、二類型戰鬥部隊之連級單位,其上級直屬營部、旅部單位納入第三類型戰鬥部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