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一一六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編列普發現金一萬元,財政部國庫署二十日表示,普發現金實際發放時程須視總預算審議進度,財政部尊重立法院審議進度,此外,由於無法排除政府採購法相關限制,立法院三讀後,還要耗時至少五個月完成招標程序,目前無法推估實際發放時程。
針對普發現金發放時程,財政部國庫署長陳柏誠說明,由於預算得待立法院三讀通過、總統公布施行後才能執行,將審慎規劃相關執行細節,待一一六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完成法定程序後盡速發放。
陳柏誠表示,此次發放普發現金有別於以往,並非採特別預算,無法排除政府採購法相關限制,依照正常程序推估,至少須耗時五個月以上,進行客服、發放系統、媒宣等招標程序,不過財政部仍會預作因應提前作業,這部分挑戰很大,得繼續努力。
陳柏誠強調,普發現金實際發放時程仍視總預算審議進度而定,財政部尊重立法院審議進度,目前無法推估實際發放時程。
此外,陳柏誠表示,一一六年度歲入成長主要是因稅課收入大幅成長,共編列三兆五千二百二十億元,較一一五年度預算案數成長百分之四十二。